创建“法治示范医院”专题会议会议纪要
发表日期:2017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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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9日下午5:00,我院在7楼小会议室召开“创建法治示范医院”专题会议,会议由林辉灿院长主持,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,会议传达学习了《关于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》(绵法组[2014]6号)、《关于印发<中国(绵阳)科技城法治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绵法组[2016]6号)及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《关于印发<绵阳市法治示范医院创建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绵卫发[2017]11号)文件精神。 会议强调: 创建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,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主线,以社会认可、群众满意为目标,以依法经营管理、规范诊疗行为、提高医疗质量、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,实现医院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,保证国家卫生计生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,保障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,为实现办人民满意的卫生提供法治保障。 基本原则: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;因地制宜,分类指导;以点带面,逐步推开。 会议决定: 一、成立以林辉灿院长为组长,屠莲萍副院长为副组长,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,医院办公室设为创建工作办公室,由办公室主任王丹负责日常工作; 二、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如《会前学法制度》、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》等,保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; 三、将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,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,力争2018年底创建成为“绵阳市法治示范医院”; 四、要求全院职工认真学法尤其是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,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,学法与用法相结合,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培训; 五、经费保障:用于“法治示范医院”创建工作中的费用,采用时报实销制,由办公室审核,院长签字后财务科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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